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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成都市2016年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2 15:29:25    编辑:    阅读: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第二部分“大力支持技术创新”之“(七)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政策条款,了解创新成果产业化有关项目、产品基本情况,做好2016年此项政策的经费预算工作,拟征集《2016年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征集类别
(一)中小企业重大创新产品奖励计划
1、征集条件
申报企业应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申报产品是能影响和带动本行业发展的关键核心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前景广阔。
2、征集方式
(1)企业填写《成都市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重大创新产品奖励计划表》(见附件2,不需要提供详细附件),将电子文档报所属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将电子文档报市经信委。
(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1、征集条件
项目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开展围绕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
2、征集方式
《成都市2016年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采取网上征集的方式进行。方式如下:
(1)申报企业到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系统登录名及密码(经区市县核实后,集中向市经信委技术创新处申请注册)。
(2)申报企业用登录名及密码登录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www.ctisc.com.cn),进入“成都市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项目的资料,完成网上申报。
(三)科研成果转化补助计划
1、征集条件
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市外企业承担国家“863”、科技支撑计划专项形成的技术成果和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我市内首次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其中,成果转化实施主体须拥有该技术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成果转化类型包括成果方在我市实施成果转化或成果购买引进方在我市实施成果转化。
2、征集方式
(1)企业填写《成都市2016年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计划表》(见附件3,不需提供详细附件),将电子文档报所属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将电子文档报市经信委。
二、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请各区(市)县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电子文档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委。
三、其他说明
(一)报送材料须真实有效,本次申报不需提供纸质表格。
(二)表格填报可参照《关于组织申报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的通知》(成经信财〔2015〕27号)相关要求(请自行到www.cdgy.gov.cn下载)。
四、联系人
市经信委技术创新处
1、中小企业重大创新产品奖励计划
联系人:李坦,联系电话:61881574
2、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联系人:何容娟,联系电话:61881574
3、科研成果转化补助计划
联系人:赵斌,联系电话:61881612
 
   
 
附件1.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创新联系电话
附件2. 成都市2016年中小企业重大创新产品奖励计划表
附件3 . 成都市2016年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计划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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