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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1 16:19:42    编辑:    阅读:

 

川科发成〔2015〕7号
发布时间: 2015-09-08 15:55:45 来源: 成果处 取消收藏 收藏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15年11月16日-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
我省将组团参加本届“高交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技促进跨越”为主题,重点展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取得的高新技术成果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集中展示宣传我省“十二五”科技成就和创新成果,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天府新区创业园的建设成果。
为做好这次交易会四川省代表团的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
本届“高交会”我省将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促进跨越”为主题,以高新技术成果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成果展示和交易洽谈为主,宣传展示我省“十二五”科技成就和创新成果,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天府新区创业园的建设成果。
二、项目征集
组织我省参展洽谈团,各市、州积极组织展览洽谈分团,广泛征集高新技术成果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参加技术供需洽谈会、重大科技成果融资对接等活动。
1.参展项目需提供项目文字资料200字以内,主要包括以下4项内容:①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②国际或国内技术水平;③生产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④应用效果及效益;产品图片3-5张(1兆以上)。
2.展品实物(模型、样品等)请告知展品的立体尺寸和电源要求,以便安排相应展台。
3.请各参展单位在9月30日前将第十七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简介表(附件1)、参展项目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交筹备办公室,以便汇总后统一向大会申报,逾期填报的不能保证正常收录到会刊中。
三、参展洽谈人员
四川代表团由政府代表团、参展团及各地组织的参观洽谈团共同组成。政府代表团由省领导、省级相关部门及有关市州领导组成;参展团由参展项目单位代表组成;参观洽谈团由各市州按项目洽谈、招商引资、交流考察需求来设定。每位参会人员需填写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附件3),并于10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筹备办公室以便办证使用。
四、有关事项
本届“高交会”组委会组织的“中国高新技术论坛”、“项目配对洽谈及成交促进服务”、“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及项目路演推介”、“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活动,我省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报名参加。
展会期间如需统一预订住宿的单位,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本届“高交会”四川代表团的工作由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具体承办。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技厅
联 系 人:雷小川
联系电话:028-86712007
传 真:028-86718269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

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
联 系 人:李孟媛 刘邦峣 陈天然
联系电话:028-86623383
传 真:028-86623383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
邮 箱:shenzhengjh@126.com


附件:
1.第十七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简介表
2.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3.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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