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0 17:10:00 编辑:swpuspark 阅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现开展202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对象及支持标准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新都区,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输出)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获得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的吸纳方、中介方、认定登记机构。支持标准。
1.对向非关联企事业单位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输出)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输出)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将奖励经费用于人员和团队奖励;
1.对向非关联企事业单位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输出)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输出)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将奖励经费用于人员和团队奖励;
2.对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经省、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方式购买技术成果的企业,按照成都市给予技术交易吸纳方资助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技术交易中介方,按照成都市给予技术交易中介方资助的50%给予奖励,同一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5万元,同一中介方每年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4.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照成都市给予资助的50%给予奖励,同一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凭证(申请输出奖励无需此项);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6.申报材料真实承诺书;7.所在园区或镇(街道)出具企业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证明。
成都市新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申报书按照文件要求格式进行胶装,并于2025年11月26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新科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石木路1753号天府动力新城活力公园304办公室)。
联系人:易含菲
联系电话:028-83069250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凭证(申请输出奖励无需此项);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6.申报材料真实承诺书;7.所在园区或镇(街道)出具企业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证明。
成都市新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申报书按照文件要求格式进行胶装,并于2025年11月26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新科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石木路1753号天府动力新城活力公园304办公室)。
联系人:易含菲
联系电话:028-8306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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