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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孵化期满大学生企业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2024年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8-28 10:31:09    编辑:大学生创业发展部   审核:李勇明    阅读:

各在园大学生企业:
      按照《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和《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大学生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孵化期满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到园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关服务费,否则视为自动退园,须在孵化期满30日内办理退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科技园将采取强制清退措施,并将企业情况如实上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制清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被清退企业承担。
      办理地址: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大厦504A室
      联系电话:028-83032936,联系人:帅老师、李老师。

      附件:
uploadfile/2024/0828/20240828105217657.xlsx
     1.《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孵化期满大学生创业企业名单(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企业退园申请表》。


                                                              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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